| 1.C.C.JH-I型不锈钢正负压隔离器设计、制造、测定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C.C.JH-I型不锈钢正负压隔离器(以下简称隔离器)的设计、制造,以及材料配件等选定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测定。
本标准适用于饲养SPF级及无菌(GF)级实验动物和严格控制微生物进入屏障内的动物实验室专用设备。
2.换气次数的测定:
2.1 换气次数的计算:
N=L/V
式中 N---换气次数,次/h
L---送风量,m2/b
V---隔离器内净体积,m3
2.2 送风量的测定:
按GBJ243中规定进行
2.3 气流速度的测定:
按GBJ243中规定进行
2.4 梯度压差的测定:
按GBJ73中规定进行
2.5 洁净度的测定:
按GBJ73中规定进行
2.6 落下菌数的测定:
在不饲养实验动物的状态下,经灭菌后,在隔离器内部中间放置一个直径9cm的培养基(血琼脂培养基)敞开30min后盖上皿盖,37℃温箱培养48小时后计算菌落数。
2.7 噪声的测定:
按GBJ3096中规定进行
2.8 照明度的测定:
按GBJ73中规定进行
2.9 氨浓度的测定:
按GBJ3096中规定进行
2.9.1测定条件:
测定在实验动物设施正常运行状态,并且饲育动物密度符合有关标准状态下进行,垫料更换符合时限要求。
2.9.2 测定方法:
2.9.2.1 实验动物设施环境中NH3浓度检测应用纳氏试剂比色法进行。其原理是:氨与纳氏试剂作用产生黄色,以比色法定量。化学反应式为:
Hg
2K2[HgI4]+3KOH+NH3→C < > MH2I+7KI+2H2O
Hg
此法检测灵敏度为2μg/10ml。
2.9.2.2 检测仪器:
2.9.2.2.1 检测仪器为大型气泡吸收管,空气采样机,分光光度计。
2.9.2.2.2 检测仪器应接JJG699、JJG176及JJG778规定定期检定。
2.9.2.3 检测方法:
2.9.2.3.1 检测试剂:
吸收液:NH2SO4溶液
纳氏试剂:称取17gHgCL2溶于蒸馏水中,将另35gKI溶于100ml蒸馏水中,将HgCL2溶液滴入KI溶液直至形成红色不溶物沉淀为止。然后加入600m120%NaOH溶液及剩余的HgCL2溶液。将试剂贮存于另一个棕色瓶内,放置暗处数日。取出上清液放于另一个棕色瓶内,塞好橡皮塞备用。
标准溶液:称取3.879g(NH4)SO4(80℃干燥一个小时),用少量吸收液溶解,移入1000ml容量瓶中,用吸收液稀释至刻度,此溶液1ml含0.1mgNH3贮存液。
量取贮存液20ml移入1000ml容量瓶中,用吸收液稀释至刻度,配成1ml含2μgNH3的标准溶液备用。
2.9.2.3.2 样品采集,应用装有5ml吸收液的大型气泡吸收管安装空气采样器上,以0.51/min速度在笼具中央位置抽取5L被检气体样品。
3.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社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3554 高效空气过滤器
GB324 主体焊接
GB3096 城市区域噪声标准
GB3095 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GBJ73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GBJ243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191-9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1.1-1993 标准化工作导则
GB/T1.3-1997 标准化工作导则
4. 检验分类:
4.1.1 出厂检验:
每台隔离器均必须进行出厂检验,检验结果填写在出厂合格证上,出厂检验项目如表二所列序号1-8项。(隔离器检查项目)
4.1.2 型式检验:
4.1.2.1 有下列情况之一,必须进行型式检验:
a、产品结构和制造工艺 、材料等的更改对性能有影响时;
b、产品停产一年后,恢复生产时;
c、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4.1.2.2 型式检验项目如表二所列序号1-8项。
4.1.2.3 型式检验抽样方法:在生产车间提供的合格产品中按每批高效过滤器组装过隔离器台数的5%抽样,但抽取数量不少于5台。
4.2.1 出厂检验:合格品必须完全符合表二所列的各项要求,否则为不合格产品。
4.2.2 形式检验:合格品必须完全符合表二所列的各项要求,若3台以上(含3台)隔离器都有同一个缺陷,则整批产品也应判为不合格产品。
5. 技术要素
5.1.1 材料要素
a、隔离器主体材料选用国际δ1.5,304不锈钢板.经模具冲压、氩弧焊接成型。
b、风机选用德国EBM公司生产的单吸式离心风机。
c、高效空气过滤器符合GB13554标准,过滤效率99.99%。
d、观察窗选用英国ICI 公司生产的有机玻璃。
e、引水系统部分选用德国LUBING集团专利产品。
f、定时器、电缆索头为德国产品,插座、插头为澳大利亚奇胜产品,加热用红外线灯,工作照明灯均为飞利浦产品。
5.1.2 技术标准(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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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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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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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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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洁净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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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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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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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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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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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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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压差
|
Pa
|
40-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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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压差
|
Pa
|
40-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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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流速度
|
M/S
|
0.05-0.2
|
0.0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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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气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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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h
|
50-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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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
DB
|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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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下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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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皿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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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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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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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g/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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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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昼夜明暗交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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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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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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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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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222cm宽86cm高188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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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标志:
6.2.1 产品名称、注册、商标、规格型号。
6.1.2 制造厂名称、地址、生产日期。
6.2 包装:
6.2.1 包装要求:包装应确实能保护检验合格的隔离器,再装卸、运输、搬运、存放直到用户安装就位前免受外因引起的损伤和毁坏。
6.2.2 包装方法:
a、隔离器应装在密封、抗挤压的箱中。
b、箱体应注明隔离器型号规格、箱体外型尺寸、毛重、制造、厂名等,并按GB191规定注明包装储运图示。
6.3 运输:
在运输中隔离器应采用固定措施。
6.4 存放:
严禁露天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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